唱很誇張的京劇腔給媽媽聽,還搭配很爆笑的手勢
站在人行道上一直大聲唱「加入吉他社!」,還對著流浪漢傻笑
在北車的女廁裡換了三種打圍巾的方法,才乖乖走出去
拼了命的要學會F和弦,還對吉他說:「你再不乖就完蛋了喔!」
其實小樂也不知道為什麼是「11」歲
我想啊!或許是因為11歲是我初喜歡上一個人的年紀:)
11歲耶!每天都笨笨的在課本上畫雨傘
每天都故意在捷運站門口睡著,因為他會很好心的叫我
每天都把自己包的密不透風躲在樓上看他打籃球,以為他就不會發現我
反正,每天都做好多傻事:)
所以是11歲
因為今天的我對一切的一切都充滿了初喜歡的心情:)
- 留言者: hoho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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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6-12-03 23:25:13
- 留言者: ilovet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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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6-12-03 23:37:41
小可你難得這麼感性耶!!我一定要把現在你的模樣拍下來!!
喀擦:)
我也喜歡你:)
- 留言者: hoho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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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6-12-05 23:41:52
- 留言者: lynn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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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6-12-06 22:18:12
握個手吧~
第一次有喜歡人的感覺 是甜的吧?
小樂也要記得喜歡米漿唷
- 留言者: sharon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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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06-12-10 22:30:54
你們也要喜歡陸萱萱我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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