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拜託請大家花一些時間看!!

作者: omegaxdd (omega) 看板: omegaxdd
標題: [附中]
時間: Fri Jun  4 15:49:03 2010

附中BOT這個案子

到底大家了解多少

從新聞?從學校?只是聽說?

現在網路上有很多相關討論

BBS、facebook、部落格......等等

我這邊做一點整理 也發表一點我個人的想法

如果你有空 我希望你花個十幾分鐘看一下

我的出發點是想讓更多人了解這件事

起先我是什麼都不清楚

直到前幾天我看了幾篇文章

越看越不對


這件事情簡單來說

是附中要把部分校地借給樺福集團(樺福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然後他們會幫附中蓋新大樓

其中一部分他們會用50年

這50年間 他們每年還會給附中資金

50年後全部東西還給附中



站在校方的立場

校方之所以會要同意這件事

全是因為校方資金不足

我記得我從高一的時候

學校老師、主任、校長

就一直跟我們說

因為以前是比較少的學校分國立高中的錢

所以附中的經費很充足

自從精省之後

所有的省立高中變成國立

分母變大了 附中的經費就變少了

所以我們常常要借考場 借中興堂

自行籌措我們的經費

(這裡有個小問題 那之前編列到省立高中的錢到哪裡去了?

不過這個問題太深也與這個BOT無直接相關 所以暫不討論)


六十周年校慶演唱會其實就算是籌措資金的一項活動

(引述毛立甫老師整理的BOT過程)


附中六十週年校慶時

樺福董事長張綱維校友

在校友餐會上提出BOT的想法


九十六年暑假(日期不詳)

校方召開BOT公聽會(但僅有三位老師參加)

就與會老師記憶所及

BOT地點為中興堂

一直到九十七年六月底中間有兩次的校務會議

但都還尚未提到BOT的區域及詳情


我還在附中的時候也只知道是中興堂要拆

但當初的說法是因為捷運局要蓋出口/出風口



直到九十九年一月 (中間公共工程委員會有兩次相關公告)

校方第一次說明附中東側將為廠商所租有

將蓋數十層至二十幾層不等之大樓數棟

(以上資料來源為附責部落格)


在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網站上可以看到

這個案子在96年12月17日就已經公告

97年2月4日通過初審



另外校方在九十九年五月六日招開校務會議

開放給學生老師家長參與               (好= = 臨時校務會議)

樺福的校友董事長也有與會

學校先生明說沒錢 希望用這個BOT案子來籌款

另外中興堂因為是磚蓋建築物 依法能使用30年

現今已使用第45年(我上校網查是五十八年完工的)

圖書館 新北 結構上也有問題

所以都必須砍掉重練


(關於新北我要說一下

校方有請人鑑定過 新北目前的防震只能防南北向

不能防東西向 所以很危險 今年的高三暑假要在南樓暑輔)



當天與會的老師有提一些問題

不過都被樺福打馬虎眼掉了 (這其實不意外)

另外 有人提到那次的會議記錄

僅記載校方與行政人員的報告

關於老師學生提出的問題都沒記錄

還有 這次的會議並沒有決定任何事項

我個人是認為比較像是公聽會的性質


校方原訂在6/10要舉行公投

只是我剛剛看到消息說 校方決定要暫緩






上面的都是比較屬於時間軸的部分

現在來講一下相關細節

大家最關心的應該就是


到底哪裡要蓋 哪裡要拆?


這次的案子 有分為BOT及無償BTO兩部分

BOT就是大家最常聽到的

政府規畫的工程由民間出資興建

營運一段時間之後再由政府回收經營

BTO有分為有償跟無償兩種

是民間建設好之後 直接給政府

有償就是政府要一次或分期給民間一些錢

無償就是不用給


附中的這次事情

是西邊要BTO(無償)

東邊要BOT

西邊目前已有的建設包括圖書館以及游泳池

東邊包括技藝館 中興堂

都要拆除

西邊會蓋一個活動中心(附中小巨蛋)

據說是八層 到現在都還沒有確切數據

裡面會有取代中興堂的會議廳

以及圖資中心 取代現在圖書館跟記藝館的功能

這棟建築物完之後

才會把中興堂跟記藝館拆掉

蓋一棟所謂的商業大樓

主打綠建築 鋪光纖

這棟大樓會有一部分是附中使用

裡面有社團空間、音樂廳

外面會有餐廳、咖啡廳、書店進駐(可能還會有旅館)

甚至有提到補習班

這棟建築物的樓層數

15、20、22、30樓的說法都有

這棟建築物在50年之後會還給附中


而這個案子的審核

會經由15位委員所組成的委員會來決議

5位校內人士 10位校外專家




再來是我個人的一些想法

首先 從動機來看

樺福董事長口口聲聲說因為他是校友

所以他才肯做這個案子

「別人都不肯,為什麼我肯,因為我也是附中人。」

上網查一查樺福

就知道他們的目標是蓋在捷運附近的商場

他也被評論為神祕的房地產人士

很好 附中很快的成為眼中釘

有老師在校務會議(公聽會)

提到說 如果做到一半 公司做不起來 之類的 怎麼辦

董事長說起了他的豐功偉業 拿別的案子出來背書

我是相信他做得起來

可是至於手段跟經過  就不得而知了


而校方的說法是

中興堂的使用年限30年已到 甚至是已超過

很多人就在問 到底是哪條法規定只能用30年

那台大的行政大樓也拆一拆好了

而且 50年後商業大樓給附中 那他的使用年限又剩下多久

如果這時候再說他沒使用年限就有點過意不去了

樺福的董事長在校務會議上一直說

我相信這棟建築物的設施一定是全高中最好 最先進的

我去年畢舞前一天有跟蕭乃升組長聊過

他說到時候附中會成為硬體設施最好的附中


可是我們是50年之後才能使用得到那個商業大樓

想一下 50年前  民國49年

是台視開播的前兩年

823砲戰的後兩年

時代只會越走越快

今天最新的設備50年後會不會變成古董收藏品




從程序上來看

我覺得這是目前最大的問題

校方是說學校曾經跟教育部申請費用 修繕校舍(中興堂 新北)

結果未通過

所以尋求另外管道

於是有了BOT這個案子


只是這樣是不是教育部那邊也有問題

或著是附中只是去跟教育部提一下 為的是這個BOT案的理由

這個有待了解 不過不好明白


但是



依據 部授教中〈二〉字第0960584409號公文

也就是立委林淑芬拿來質詢教育部的公文

於96年12月13日

有提到 本案既經貴校審慎考量可行,且可更新老舊校舍提升競爭力,同意授權貴效執行之


結果在附中BOT Q&A裡頭說到

這個BOT案是民間自提 由教育部同意 附中執行

所以附中沒有立場可以決定

也不用通過校務會議的決定


我是覺得單就Q&A這個說法還蠻奇怪的

完全不符合常理

而且如果對照中辦給附中的公文

中辦說是附中審慎考量 附中說是中辦同意

到底是誰同意的

校方我記得有說過

他們收到提議到送審之間只有七天

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可以審慎考量

這哪招 未免也太荒唐


而且所謂的民間自提

只是民間提出想法 學校規畫 招標

我目前沒有看到公開招標的這件事情

現在的感覺好像是就是樺福做定了


原本要辦的公投

因為基於附中沒有權力決定

所以其實是沒有效力的

只能當作參考

是在委員會做決定的時候拿來影響他們的


而且 這個公投在校內是沒有條文依據的

只是個辦家家酒的遊戲罷了



以內容來說 這裡問題很大


校地到底要租多少出去

五分之一? 7%~8%?

其實這根本是在玩文字遊戲

這跟建蔽率有關係

高中校地的建蔽率是40%

如果跟楊校長講的一樣 是7%~8% 絕非外傳的五分之一

而這7%~8%是他們的建築用地面積的話

那就還是占了可建用地的五分之一阿

還是他們的建築用地是 (7%~8%)*40%=2.8%~3.2%

都沒講清楚

而且我不知道法規有沒有規定 到時候真的BOT出去

那附中會變兩塊地 還是一樣是同一塊

簡單來說就是他們如果蓋得滿滿滿 會不會壓縮到附中本身的可建用地


還有

開會到現在 再審的日子都迫在眉睫了

到底有規畫哪些東西要進駐

一直沒有很明確的答覆

連到底是幾層樓都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

校方的說法是 現在是在決定要不要BOT

細部的內容再審議

就好像是營隊的烤肉時間

學長姐拿著一袋東西出來給我們競標

可是我們根本都不知道裡面裝什麼

只知道大概的外形

買了才知道那到底是什麼


就合理性來說

在這個議題討論的中間

一直一直把交大拿出來講

不時提到台大新體

拿大學的BOT案來作比擬

大學跟高中基本上是不能比較的

大學是大學法 高中是中等教育法

拿個比較貼近的例子

你商業大樓來個咖啡廳 是要學生翹課去那邊喝咖啡純聊天喔

大學有選課制度 高中沒有

拿新體來比較 說一樣是付費 校內生有優惠

可是高中生跟大學生的經濟狀況是完全不同的

只有很少部分的人會想去那個商業大樓裡面消費

我高中的時候可是連吃重慶都當奢侈

因為高中校地 所以規定不是每個財團都能進駐的

規定只有文化創意產業(名字我不是記的很清楚)

才可以進駐

那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勒 我是念數學系的 我最講求定義





再來是比較瑣碎的部分

這個案子既然已經通過初審 現在在再審階段

那如果現在喊卡 校方有沒有要負賠償責任

如果真的在蓋的過程中有爭議 不管是BOT還BTO

不論是因為政黨換 校長換 還是董事長換

如果蓋到一半暫停 那就變成了第二個核四

樺福在校務會議上說 如果公司倒了 政府會接管

那到時候到底那塊地還是不是附中的

而且我覺得那段言論非常不負責任

再來是校務基金的東西

這個東西是從大學的校務基金來的

教育部就比照辦理用在高中上

簡單來說就是自行籌措

但我現在還不知道到底是高中還是必須

自行籌措經費

這我會再去查

楊校長今年暑假就要退休了

他趕著要在這時候通過這個案子

他是說不想把燙手山芋交給別人

那燙手山芋到底是簽通過同意 還是後續的問題






最後




在附中的P1板上

我引用幾個學長說的話

舌頭說

"或許大家對於附中既有的建築與景觀會有不捨 (在下亦同)

但時代在進步 附中也要往前走"

我第一次聽到這個案子的時候

我是聽到要拆要蓋的部分

我第一個反應罵了個髒話


只是後來想一想

如果今天是附中出面要蓋小巨蛋

或許我反彈不會這麼大


如果真的附中要變 我們就要吵

那舊南樓變新南樓

兩個操場變一個操場

這些事情不都過去了 一樣有改變

那就吵不完了


只是我認真的覺得

只要有財團出現 就一定會有資訊不對稱的狀況發生

其實現在已經很明顯了吧

很多東西是我們都還不清楚的

但他們很有可能有寫在他們內部的文件



有人跟我說  "我只是很單純不想讓附中被騙"

我說 "我不想讓附中走上一條不能回頭的路"

學校跟財團鬥 其實勝算一開始就不高

在還沒做出任何決議的時候就提出質疑

我覺得是最好的方法

不然白紙黑字 GG

我相信

財團講求法理情

學校講求情理法



還有很多東西是網路上查不到的

必須要有一股力量去了解

世馬(XD老闆)說

"在學校旁邊賣飲料  問學生也都是一問三不知

但是我並不怪高一高二高三    高一太菜 高二太忙 高三太隨意"

真的 我在附中的時候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連中興堂要拆哪 確切地方都不知道

現在我根本不知道學校拆那裏是因為捷運局

還是因為BOT所以肯拆



現在校內老師有簽了一份連署

內容我不清楚 不過是反對的

這件事情要反對 以老師的角度是最合理的

我們是校友 在社會大眾的眼中 我們是X大人 不是附中人

在我看來 我自己是附中人>台大人

不然我不會連台大學生會場選舉都前兩天才知道(我現在甚至不確定是不是選這個職位)

只是如果老師的角度加上我們這些校友、大學生、社會人士的力量

我相信給財團打擊不是不可能




我們高三那年 去年

最後一次升旗的水球一事

很多老師有意無意的給學生壓力

用眼淚用成績 逼學生投下老師希望的一票

好個假民主


一切是因為大家都不清楚事情的始末

只想趕快投完趕快念書





所以這次必須要大家都了解這件事情


如果你覺得我寫的夠完整  麻煩看完之後幫我轉載

如果你覺得我寫的有漏或是哪裡可以改進 麻煩請跟我說





我希望經過這件事情掀起的不是一股激情,而是對附中的關心。



我是師大附中1168班謝松霖


我今年大一 我很慶幸我還沒完全被這個社會污染



資料來源http://ppt.cc/C1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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